衡阳师范学院 2026 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指南

一审:袁媛 二审:胡志超 三审:刘典文 发布时间:2026-05-25 点击数:


202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自愿报名 · 择优录取 · 公费培养 · 定向定期服务
81人
招生总计划
43人
本科层次高中教师计划
38人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计划
61人
省级优师专项计划

为切实加强湖南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8号)精神,2026年我校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为乡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81人。其中,根据教师厅〔2021〕3号文件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相应招生计划61人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以下简称省级优师专项)。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

英语、地理科学2个专业面向省内7个市州招收43人。其中,省级优师专项33人。按专业分,英语34人、地理科学9人。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英语、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6个专业面向省内5个市州招收38人。其中,省级优师专项28人。按专业分,英语14人、生物科学3人、历史学4人、地理科学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人、应用心理学9人。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定向县市区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三、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以公安部门登记的2026年6月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高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高校选科要求。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高中、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政策公布 · 户籍确认 · 志愿填报 · 投档录取 · 签订协议 · 发放通知书 · 入学复查

(一)公布招生政策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学校和培养学校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中的“户口所在地”市州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住址”市州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户籍造假或6月7日后跨市州迁移户籍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本文件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

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五)签订《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6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31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高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高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七、有关政策
提前批填报 · 分数优先 · 不得转学 · 定向服务 · 履约管理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

欢迎报考衡阳师范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
扎根乡村教育,服务基础教育,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情怀的新时代教师。

```



Copyright © 衡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